最新公告
关于2015年度区级部门决算批复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6-09-19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及设置

 

        惠阳区中医医院为二级甲等中医医院,设有住院部和门诊部,设有病床150张,开设急诊、门诊、内科、骨伤科、康复科、妇产科、眼科、中医治未病科、肛肠科、口腔科等临床科室和放射、检验、功能检查等医技科室以及中药制剂室。设有内科、骨伤科、康复科、妇产科、眼科5个病区。有高级职称专家12人,中级职称40多人,硕士研究生5人。拥有中、西医两套技术力量,能够进行中、西医疾病的检查及诊断治疗。2014年9月被惠阳区政府定为惠阳区平价医院,并于2015年5月21日,正式挂牌为平价医院。2015年新建综合大楼投入使用,新建综合大楼的启用,就诊环境大大改善,我院坚持为人民群众提供“简、便、验、廉”的中医药服务的办院宗旨,将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积极配合政府推进各种医疗保障制度,强化医疗质量管理,不断提高医疗服务素质,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保健服务,为建设和谐社会作出积极的贡献。

 

第二部分   中医院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中医院2015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我院2015年度收入、支出总计5368.77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总增加2372.75万元,增加79.2%,主要原因是我院2014年处于改扩建时期,业务受到很大影响,2015年3月开始新综合大楼启用,业务明显上涨。其中:

(一)收入总计5368.77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527.55万元,为当年从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增加985.62万元,增加181.87%。主要原因是去年大部分改扩建工程的专项资金和配套新大楼的设备款于今年支出,同时也新增了基本支出195.6万元及基本药物零差价的补助。

2.上级补助收入零万元。

3.事业收入2954.96万元。

4.经营收入零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零万元。

6.其他收入17.69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862.56万元。

8.年初结转和结余6万元。

 

(二)支出总计5368.77万元。包括:

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868.77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医院日常运营支出,医药设备耗材等采购、 维修工程款、人员经费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等。与上年相比增加1914.55万元,增加64.81%。主要原因是今年因新综合大楼启用,业务量增幅较大,药品耗材采购增加,同时新增人员支出增加,新购进设备增加,并按时发放绩效工资,所以今年的支出增幅较大。

2.结余分配零万元。

3.年末结转和结余500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我院本年收入合计5368.7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27.5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零万元;事业收入2954.96万元;经营收入零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零万元;其他收入17.69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院本年支出合计5368.77万元,其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868.77万元,占90.69%;年末结转和结余500万。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我院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533.55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027.42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改扩建工程专项支出增加、配套新综合大楼的设备支出以及新增了人员基本支出还有基本药物零差价的补助等原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我院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33.5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27.42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改扩建工程专项支出增加,配套新综合大楼的设备今年完成验收,所以支出增加。同时以及新增了人员基本支出还有基本药物零差价的补助等原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我院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5.6万元,全部用于人员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6.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9.20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我院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零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我院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零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2015年惠阳区中医院部门决算批复表

 

附件:关于批复2015年度区级部门决算补充事项及做好依法公开部门决算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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