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惠州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惠府办函【2016】97号)的要求,惠州市已于2016年12月15日,在我市城市公立医院(市及区属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实施取消药品加成政策。2017年6月20日,为了解决第一次价格补偿不到位的问题,于2017年6月20日零时起,实施二次补偿政策。
根据惠州市政府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现结合实际,做好我院医疗服务价格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17年药品价格信息”、“惠州市公立医疗机构基本医疗服务城改前、城改后、二次价格补偿方案项目价格对比表”、“惠州市公立医疗机构基本医项目服务价格疗”“主要耗材价格信息”公示如下:
附件1:2017年药品价格信息
附件2:惠州市公立医疗机构基本医疗服务城改前、城改后、二次价格补偿方案项目价格对比表
附件3:惠州市公立医疗机构基本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附件4:主要耗材价格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