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惠阳区中医院招标代理服务资格采购项目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YZYY-FW-YNBX-2024002)进行院内比选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比选。有关事项如下:
一、 基本信息
采购人:惠州市惠阳区中医院
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市惠阳区中医院招标代理服务资格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YZYY-FW-YNBX-2024002
发布网站:惠州市惠阳区中医院官网
比选公告(报名)时间:拟参加响应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8月27日起至2024年9月2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现场报名形式获取比选文件。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采购项目标的
注:若本项目响应单位不足五家,比选活动终止。
二、报名及资格预审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至今任意一年的财务状况报告(或2023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关键页)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必须提供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比选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供应商必须提供声明函。
2.信用记录: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声明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转包。供应商必须提供声明函。
5.供应商必须入驻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国家住建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提供网页截图)。
6.已在采购办报名。
响应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上资格要求,如出现对任意一条不满足的,评审小组有权决定是否响应有效。
三、比选文件获取
现场获取比选文件。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供应商必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应在比选公告有效期内工作日时间(9:00-12:00,14:30-17:00)到惠州市惠阳区中医院采购办提交报名材料并获取比选文件。
报名材料及要求: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原件);
3、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材料复印件全部需盖章,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间为比选公告有效时间。
报名预审不合格或者未进行报名及资格预审的,采购办不受理其投标。
响应供应商近三年中有违法违纪及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不得报名。
如对比选文件有异议,应在本公告的有效时间内书面(法人签名、盖章)提出合理质疑。公告到期后未收到书面质疑,视为潜在供应商认同比选文件的全部内容,采购办不再受理供应商对比选公告或比选文件的质疑。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石园西街6号惠阳区中医院A栋4楼407室(采购办)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752-3358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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