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特色
中医特色技术应用 中药熏蒸 注意事项
   发布日期:2016-05-24    

 

 

 

 

 

1.遵医嘱实施中药熏蒸。

 

2.护理评估

 

(1)观察熏蒸部位的皮肤情况。

(2)心、肺、脑病患者,水肿患者,体质虚弱及老年患者慎用。

(3)药物、皮肤过敏者慎用。

 

3.操作前告知患者中药熏蒸的过程及注意事项,如有不适,及时与医务人员沟通。

 

4.操作环境宜温暖,关闭门窗。

 

5.暴露熏蒸部位,注意遮挡,保护患者隐私及注意保暖。

 

6.熏蒸药液温度以50~70℃为宜。

 

7.熏蒸时间不宜过长,以20~30分钟为宜。

 

8.熏蒸时在熏蒸部位加熏蒸罩,以免蒸汽流失,影响疗效。

 

9.治疗过程中询问患者的感受,及时调节药液温度。

 

10.治疗过程中观察患者局部及全身的情况,若有不适,立即停止操作,报告医师,遵医嘱予以处置。

 

11.熏蒸完毕时清洁局部皮肤,协助着衣,30分钟后方可外出,防止汗出当风。

 

12.操作完毕后,记录熏蒸时间、温度、熏蒸处皮肤情况及患者感受等。

分享到:

[返回]
首页 医院概况 医院资讯 院务公开 患者服务 科室介绍 医保专栏 专家介绍 党建专栏 养生保健 人才招聘
『 惠阳区中医医院 』版权所有 @ 2016 All Rights Resserved   地址:惠阳区淡水镇上塘石园西街6号
办公室电话:0752-3358872  预约咨询电话:0752-3349433  传真:0752-3353663   邮政编码:516211 粤ICP备20019265号-1
X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