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16日,惠州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卫计局、人社局联合印发了《惠州市城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政策二次补偿方案》(惠市发改价[2017]64号),其中开始正式实行将挂号费并入诊查费。从2017年6月20日零时起,我院将按照《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二次调整价格目录》,对诊金费、护理费、治疗费等项目价格作相应调整!
附件:《惠州市城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政策二次补偿方案》(惠市发改价[2017]64号)